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3月18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恒大集团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显示,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中国恒大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中国恒大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许家印不得实施所列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18日,恒大地产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因公司债券涉嫌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恒大地产处以41.75亿元的罚款,并决定对该公司时任董事长许家印、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