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90岁高龄的养父突然去世
正当养女回家料理后事时
竟被告知
养父已与保姆领证结婚
且房产已过户到保姆儿子名下
养女赵永秋怎么都想不明白
养父的这一决定
为何没有告诉自己
究竟在怎么样的情况下
办理的这些手续?
两人又是何种情感
决定领证结婚?
亲戚介绍了一位保姆
因为觉得她老实本分,于是聘用
赵永秋告诉记者,她在8岁那年,以养女的身份过继到了姨父一家,由于姨母不能生育,她便成为姨父家的独苗。随着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赡养双亲的责任就全部落在她头上。
她今年65岁,辽宁锦州人,退休前她和养父都曾是当地一家国企职工。自己婚后与丈夫生育了一个女儿。女儿成年后远嫁沈阳,女婿又长期在外地工作,她不得不常常去女儿家帮衬带娃。
一边要照顾年迈的养父母,一边又得照顾孙女,年过六旬的她两头奔波。她曾尝试将养父母送到养老院,但在一次排插失火事故后,赵永秋放心不下,只得将老两口接回。
2020年8月
她在一位亲戚的介绍下
认识了来自辽宁义县的
保姆郑秀英(化名)
赵永秋在与保姆简单交谈后,觉得她老实本分,做事也勤快,至少不会做出格的事,于是决定聘用。
保姆到家的头半年,未发现有任何异常,她也常常回家探望老人。次年3月,她养母去世,家里只剩保姆和养父二人。为了继续带孙女,赵永秋决定仍将养父留给保姆照顾。
赵永秋说,当时由于疫情原因,在养母去世后就很少回家了。她和丈夫最后一次回家看望养父是在2021年下半年,之后的大半年时间她都待在沈阳的女儿家中。
就在这期间
家里逐渐起了变化
但赵永秋却浑然不知
直到次年得知养父去世
她才发现问题
养父去世后
保姆拿走了房子和丧葬费
赵永秋的养父是在2022年6月4日去世的。两天后,赵永秋从邻居口中得知了父亲的死讯。邻居打来电话问她,“你父亲都去世了,你咋还不回来”。
赵永秋闻讯后匆匆赶回锦州
当她回家后才发现
父亲已被保姆火化
而父亲家中大门紧闭
保姆却怎么也联系不上
老人去世时的殡葬业务单,由保姆儿子签字,“与逝者关系”一栏写着“女婿”↑
她无奈报警,警方随后告诉了一个让她震惊的消息:在老人死亡前9个月,保姆就已经跟老人领证结婚,而老人的房产也早已过户到保姆儿子名下。
赵永秋大吃一惊
当时养父已逾88岁高龄
为何会和年龄相差38岁的保姆再婚
就算再婚,为何没通知自己?
但此时
赵永秋已经联系不上保姆
甚至连老家村里人
也说保姆一直没有回家
更令赵永秋更无奈的是
直到现在,她都还不知道
父亲具体葬在哪里
赵永秋表示,父亲去世后,保姆不仅占据了父亲的房屋,还有丧葬费等。
赵永秋出具给记者的一份《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审批表》上显示,老人过世后的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3.9万余元,均被一名郑姓男子领走,而这名男子正是保姆的儿子。
养父生前开具的公证书被撤销
赵永秋出具给记者的一系列材料显示,在其养母去世2个多月后,其养父赵德忠老人曾向锦州市公证处开具了一份公证书。
这份公证书拟证明
赵德忠与其老伴
在婚后未曾生育子女
同时亦未收养子女
老伴去世后,房子应由他一人继承
就在上述公证书开具不久,亦即2021年6月17日,房子便以买受的形式被老人过户给了保姆的儿子。
赵永秋称,父亲可能受到保姆的操控,“保姆一方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绕过我,从而将房子转移到自己手里”。她表示,上述一系列操作都可以看到保姆儿子的身影,赵德忠老人在开具公证书时,保姆儿子郑某就曾为其全额埋单,还曾在收费单上签署自己的名字。
赵永秋后来向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
证明自己确系老人养女
当时向公证处提供的部分材料亦系伪造
锦州市公证处随即将上述公证书撤销
并承认公证内容确与事实不相符
锦州市公证处撤销了公证书↑
2021年9月28日
也就是在房屋转让后不久
保姆与老人正式领证结婚
而此时,距离赵永秋养母去世刚过半年
赵永秋还表示,她曾在邻居处打听到,保姆的儿子曾打算将已经转移到自己名下的房子直接变卖,但由于老人不愿搬离,最终事情作罢。
“听说当时买方已经交了定金,但老爷子死活不同意,事情就黄了。房子没买成,买方还跟中介起了冲突。”赵永秋说,在这件事发生后不到一个月,老人便去世了。直到现在,养父的房子及全部财物都还是由保姆保管,“自己连房门都进不去”。
起诉民政局
要求判定养父与保姆婚姻无效
今年9月
赵永秋一纸诉状
将锦州市古塔区民政局
告上法庭
要求法院判定民政局
在办理保姆与养父
结婚手续时存在瑕疵
进而判定两人的婚姻无效
古塔区民政局出具的答辩书↑
赵永秋在行政起诉状中表示,其养父在申请结婚登记时和保姆二人年龄相差极其悬殊,并且老人健康状况极差,生活基本无法自理,从老人签字时的书写笔迹可看出,老人连笔都握不稳,更无法履行相应的夫妻义务。
她还表示,老人年龄已近90岁,系高龄老人,思维意识和辨别能力不足,而结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在为其登记结婚时,并未尽到注意义务。
赵永秋认为
保姆与老人申请办理
结婚登记的行为或涉嫌“骗婚”
“系借婚姻之名,行侵财之目的
民政部门登记审查程序存在明显瑕疵
并且严重违背人伦情理及公序良俗”
因此申请法院撤销两人的结婚登记
对此,锦州市古塔区民政局在出具的《答辩书》中表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居民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就可登记。而保姆与老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时提供了上述材料,因此要求撤销两人婚姻登记没有事实和法定理由。
近日,该案件已在锦州市古塔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截至目前还未宣判结果。
转自:九派新闻